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。
六项:1、负责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;2、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,对贯彻执行《干部任用条例》及有关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3、研究提出有关干部监督的法规、制度;4、对违反《干部任用条例》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提出处理意见,或者督促下级党委(党组)组织(人事)部门进行查核处理;5、受理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的举报;6、配合纪检、审计机关的有关机构负责巡视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(来源于中组发(2005)8号文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