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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南召县委原书记刘建国受贿卖官案
2011-11-04      举报中心

刘建国,男,1952年1月出生,中共党员。1999年2月任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委书记,2007年9月任南阳市市长助理。

经查,刘建国在任南召县委书记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在土地出让、工程建设、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他人款物折合人民币114万余元、美元1.5万元。其中,收受南召县政协原副主席宋家宽、财政局原局长马庆、乔端镇党委原书记王某等24人的贿赂,为他们的职务升迁提供帮助。

刘建国的行为触犯了党纪国法。2009年6月,刘建国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2010年6月被判处无期徒刑。 同时,为谋取职务晋升向刘建国行贿的宋家宽等24人均受到严肃处理。其中,宋家宽、马庆因同时犯有其他错误,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;王某因同时犯有其他错误,被开除党籍;另有5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,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,7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7人受到免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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